我可以小小的自豪一下嗎?

可以小小的當個夜郎小王嗎?


今天把埋在抽屜裡好一陣子的隨身碟拿出來整理,
看著裡面的檔案,好多都是自己寫的或翻的東西。


我這樣,應該可以算是一個很盡責的部落格站長了吧?
撇開質不談,對自己文字的生產量,還頗夜郎自大的。
(偶而也讓我自我吹噓一下,雖然說靠這種方式建立自信,好像有點可笑)(苦笑)


天外有天,人外有人,但偶而躲在井底享受一下虛榮的感覺,也無妨吧?